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Chapter 4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Article 21In force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按每一户推选一人。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7, 2020Article 2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