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就辖区内可能产生大气颗粒物污染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重点监管。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重大、复杂的大气颗粒物污染违法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