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
引导农村地区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对厨余垃圾等有机易腐烂的垃圾,应当按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的要求,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采用生化处理技术等就近就地处理;对可回收物进行资源回收利用;对有害垃圾单独收集,妥善处理。
城乡结合部、人口密集的农村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