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编制成本费用年度核算报告。实际执行车票价格低于正常运营成本的部分,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贴;因承担优惠乘车等社会福利政策所减少的收入,以及因完成开通冷僻或者农村等客流稀少地区线路、执行抢险救灾等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专项财政补贴和补偿。补贴、补偿资金应当纳入财政预算。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