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防灾、减灾的需要;

(二)有适宜的天气条件;

(三)有飞行管制部门批准使用的临时空域和作业时限;

(四)与飞行管制部门和市气象主管机构指挥中心保持通讯畅通;

(五)有符合规定的指挥、作业人员;

(六)高射炮、火箭发射装置技术状态良好,炮弹、火箭弹符合技术标准;

(七)避开人口稠密区和重要设施;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3,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