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在维护公共秩序方面,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言行举止文明,不大声喧哗,不在公共座椅上躺卧;
(二)等候服务依次排队,有序礼让;
(三)在营销宣传、装饰装修、办理喜事丧事、娱乐健身等活动时,合理使用场地、设施、设备,不影响他人工作、学习和生活;
(四)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控制手机、音响及其他电子设备音量;
(五)文明上网,理性表达,拒绝网络暴力,抵制网络谣言和不良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六)文明旅游,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保护生态环境、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等旅游资源;
(七)文明就医,尊重医护人员,遵守各项诊疗服务制度,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医疗纠纷;
(八)其他维护公共秩序的文明行为规范。
Local Regulations ·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