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根据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管理工作,并接受市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发展改革、城管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燃气管理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