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编制燃气应急保障供应预案,明确燃气应急气源和种类、应急供应方式、应急供应程序等内容,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燃气应急保障供应预案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燃气应急保障供应预案。

Local Regulations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