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Amended

饮用水水源保护应当在水源取水口(井)周边划定一定范围的水域、陆域作为保护区,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在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实行责任制度,应当明确管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Local Regulations ·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