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文明行为宣传和引导,积极开展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积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宣传文明行为,传播文明理念,营造全社会促进文明行为的氛围。

Local Regulations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