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情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100户至700户的范围内设立。

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决定。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