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Repealed

从事海岸工程、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和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和资格证书。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