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

司法行政、公安、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处于特定时期、特定岗位、经历突发事件的员工提供心理援助。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