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成果的汇交工作。

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编制测绘成果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