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以及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保护规划应当自保护对象确定公布之日起一年内编制完成。

Local Regulations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