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市爱卫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规划、计划、规范和标准;
(三)规划、部署、协调爱国卫生工作;
(四)组织实施爱国卫生监督,开展爱国卫生检查;
(五)普及爱国卫生知识、动员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六)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交流、合作及相关科学研究;
(七)加强爱国卫生信息化建设,推进爱国卫生数据信息共享;
(八)建立健全爱国卫生举报、投诉处理制度;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爱国卫生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