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福利等制度相衔接。符合相关条件的特困人员,可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待遇。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