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护旅游设施,保护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文明旅游;
(二)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
(三)对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履行旅游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四)在旅游活动中遵守安全警示等旅游安全有关规定,对国家和本省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