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本市应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创新发展天府文化,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弘扬成都生活美学,引导居民崇德向善、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倡导家庭家规家风建设,营造和谐邻里关系,弘扬开放包容公益友善精神,促进社区德治建设。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社区道德评议和诚信激励机制,宣扬道德模范、好人好事,鼓励见义勇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文明社区氛围。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