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6

In force

本市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

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