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水资源管理考核体系,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范围。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