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站点,配备处理设施,对农业生产废弃物进行专业的无害化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应当及时回收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和农用薄膜,并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