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土地、校舍不得改变用途,不得转为经营性资产。

中小学校勤工俭学和教职工住宅、校办企业不得占用教学用房和学生活动场地。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Local Regulations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