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燃气的运输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禁止在储罐和槽车罐体的取样阀上充装燃气、通过槽车向气瓶充装燃气或者气瓶之间相互充装燃气。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7,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