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大气污染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网址等,明确政府有关部门的受理范围和职责。

有关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表彰或者奖励。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Local Regulations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