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制度,加强资源监测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每10年对辖区内的古树名木开展一次普查,更新保护名录及资源数据库,完善资源图文档案。

古树名木鉴定由所在地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组织专家鉴定。

自治州人民政府根据普查结果及认定备案情况制定古树名木保护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