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区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聘请闽南文化保护专职人员,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相关专业人员承担下列职责:

(一)负责收集、整理、统计辖区内闽南文化资源的基础数据;

(二)按照规定对保护名录对象进行巡查和保护;

(三)协助宣传闽南文化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前款规定人员的培训、指导、考核与管理。

传承与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