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Repealed

区域、行业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尚未建立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得到区域、行业内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

通过的集体合同由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也可以由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分别与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