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才能举行。进行选举、作出决议和通过事项应当经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本条例规定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事项,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