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公布施工单位名称、施工时间、施工范围和内容、噪声污染防治方案、施工现场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环境噪声投诉来访接待场所,接待来访和投诉。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