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4

In force

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为单数且不得超过九人。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确认。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