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当事人提出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其他临时措施申请,以及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申请,按照仲裁地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审查。

当事人对仲裁院的仲裁裁决,在境内申请撤销、执行或者不予执行的,或者在境外申请承认和执行的,依照有关法律和国际条约的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