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牵头或者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起草和修订,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形成相关技术标准。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