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有利于入住老年人营养平衡、符合民族风俗习惯,并满足入住老年人因健康原因对饮食的需求。

民政部门应当确定政府供养老年人的伙食基本标准,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