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公民应当忠于祖国,主动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积极参与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尊重和爱护国旗,正确使用国徽,规范地奏唱、播放和使用国歌。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2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