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全面规划,加强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严禁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

农村的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集体所有,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可以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农户承包的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改作非农业用地。放弃经营的承包地和责任山,由发包单位收回调整。

Local Regulations ·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