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对国土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实行土地登记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严格保护耕地,禁止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

农民承包地的经营权:可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流转。农村的房屋建设,应当尽量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空闲地。

Local Regulations ·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7,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