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倡导公民见义勇为、无偿献血、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组织)和遗体。

倡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以及扶贫、济困、救孤、赈灾和扶老、助残、助学、助医等慈善公益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