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有条件的地方应当支持中医药产业集群发展,支持中医药企业形成核心品牌,扶持拥有知识产权或者列入中药保护目录的品种生产,推进中医药企业兼并重组,优化资源整合,提高竞争力。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