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在维护社区和谐方面,应当遵守下列文明行为规范:

(一)服务规范、管理有序,全面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义务;

(二)遵守业主公约和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三)控制家庭室内噪声,友善处理邻里关系;

(四)合理、安全使用公共空间和公用设施设备;

(五)爱护小区环境,规范停放车辆;

(六)文明祭祀,不在城市道路、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区域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

(七)其他维护社区和谐的文明行为规范。

Local Regulations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