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城乡建设,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实现市、县建成区集中供热全覆盖,并向有条件的乡(镇)、农村扩展。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散煤治理,制定使用清洁能源的优惠政策,推行清洁能源替代原煤散烧。

Local Regulations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9,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