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重型柴油车辆禁限行管控方案,明确重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及绕行路线,禁止重、中型柴油货车进入市区建成区、县城、中心城镇等区域。
对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农副产品运输、物流配送、建筑工程、油品配送、餐饮经营、市容环卫等关系民生的符合环保要求的管控车辆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通行证后限时间、限路线通行。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营运类柴油车的监督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9,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