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