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地震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当地实际,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受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