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Amended

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阻挠捕杀病犬,造成狂犬咬伤他人或者导致人群中发生狂犬病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