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扶持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并建立智慧城市发展投资融资机制,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向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