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使用或者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划要求设置市容景观灯饰。

市容景观灯饰设置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6,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