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应当及时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捐赠财产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向本级红十字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对红十字会在接收、管理、分配、使用捐赠财产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有权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单位应当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