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北部湾经济区实行沿海岸线和涉海规划协调会商制度,创新海域使用审批、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闲置用海盘活以及海洋自然保护区、渔业资源保护区和近岸海域环境协同保护体制机制。

自治区建立健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补偿修复制度。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