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在建设控制地带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当事先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建设控制地带的建筑物风格、色调应当与秦始皇陵的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相协调,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十米。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1, 2019